第三十八章(1 / 2)

狼到死都没有合眼,而且它吻部短,鼻孔高耸,额头的肉瘤颜色深,看起来面目狰狞。罗汐想起它那条跛着的腿,发现那条腿的小腿处少了一块肉,仅有一些破皮挂着。想来若不是这条腿拖累,也不至于会让她给“折磨”致死。

她摸着狼毛,一个大胆的想法冒了出来。

几乎是想到就行动。可是她看看四周,又丧气了。没有利器,她没法割皮。

一阵风吹过,罗汐下意识拉紧衣襟,突然一喜,把缝在内衣暗袋里的戒指拿了出来。

她怎么把这给忘了?

戒指里除了她最初从团灭的佣兵那里夺来的东西,还有她几乎全部的“身家”——虽然现在没什么用。她把戒指拿出来找了一会,终于从其中一枚里找到了工具。太好了,有了工具那生存就不那么困难了。

她拿出一把小刀,在石头上磨了磨,开始剥皮。

这是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只猎物,肉是其次,重要的是纪念。

她把四只脚掌削下来,剖开肚皮,一点一点把狼皮“脱”下来,像脱衣服一样。狼的皮下脂肪较少,保护了皮下肌肉的完整。脱到脖子处时,罗汐犹豫了。要不要狼头那部分?

犹豫只在一小会,她踩着狼背用力一扯,把狼头部分的皮扯了下来。

没了皮的狼尸“光溜溜”的,就很像电影里的丧尸了。两颗没了眼睑的眼球显得特别大,特别突出,牙齿也是。罗汐抖了抖手中的狼皮,没有眼睛的两个洞显得很渗人。她把狼皮一卷,再也不敢看地上惨不忍睹的尸体,转身走了。

走出去老远,才想起来,要先找水源才对。

笨脑子,走那么快干嘛,都没搞清楚方向。罗汐一边暗骂一边慢下来,开始留意植被的生长特点。

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到的一点黑暗因子,被压在了心底。

久违的丛林环境让她很快回想起在雾月森林的经历,凭着经验,不到一个时辰罗汐就找到了水源——一个小石潭。

她不顾形象趴在潭边,舀起水往嘴里送。凉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流进身体,带着些口腔残留的血气,但她已经不在乎了。

喝饱了水,罗汐沾湿了布条擦脸,然后清理肩上的伤口。

伤口在昨晚就止住了血,怕狼的唾液带细菌,又在翻滚时沾了沙子。她解下包扎的外衣,一点一点擦拭血污。

很疼,疼得整张脸都扭曲的。好不容易洗去脏东西,重新包扎起来,罗汐长舒了一口气。

然后就是其他的伤口,那头狼可给她添了不少。为了方便,她把上衣裤子都脱了,清洗完伤口,想了想,干脆全身上下都擦了一遍。

原来的衣服太破了。她翻了翻戒指,找到了以前留下的衣服,尽管是男装,她还是穿上了。

总算不难受了。她想。

接下来就该找食物了。有过野外生活的罗汐这会算是一回生二回熟了,不过是走了两刻钟,她就找到了一个鸟窝。

爬树没什么难的。她很快就爬了上去,并掏到六个鸟蛋。

虽然对于鸟窝主人很抱歉,她本身也很喜欢鸟类,尤其是把鸟蛋包好下了树后,她有片刻心软,但随即坚决地走了。

原本以为,有过野外生存的经验会很容易生活并尽快找到离开森林的办法,然而事实证明,她想的太简单了。

短短十天,罗汐碰见同一棵树、同一块石头多达七次,回到原地的次数超过十次,不小心踏进迷雾至少五次。如果碰到同一种事物超过两次,那么无论她怎么走,都会回到这里,唯一的办法,只能等第二天正午后才能继续出发。

虽然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,但反复出现,还换着方式,一度让她快要发疯。

绝对不是她的问题!

在第三次回到她绑着布条的树前,罗汐果断放弃继续走,选择原地生火。反正已经快傍晚了,再走也走不远。

火烧起来了,她先是架起小锅烧水,然后从口袋里拿出沿路采的菌子,用木签串着放在火边烤。

火光映在脸上,烘得暖呼呼的。罗汐拿出中午吃剩的烤肉,放进嘴里慢慢嚼。一个人闲下来就会想很多事,森林,走兽,竹屋,左玄……靠,怎么又想到他了?

刚好菌子烤熟了,散发特殊的泥土香气,她拿起一串放在嘴边吹吹,一小口一小口地咬。

水还没开,罗汐一边吃一边思绪纷飞,夜里火是她唯一的光明。这热情给予她温暖的东西让她很容易联想到了赤炎——那个救过她的红衣少年。那时候她茹毛饮血的过了不知道多久,赤炎从外面挖开了岩石——虽然也有她的作用——把她从血地里拖出来,于是火光中耀眼的红,成了她对火的另一个映像。

不知道以后,还有没有机会再见?

水烧开了。罗汐把小锅提出来,把水倒到小木碗里,慢慢啜了口。

吃饱后,她又到了一小碗热水,把布条沾湿,然后脱下外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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